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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报告、专利证书等;
2、已获经济效益证明(有财务公章);
3、用户使用或社会效益证明;
4、科技成果推荐书及申报表;
5、科技论文发表刊物(发表刊物或会议论文集的封面、中英文目录及本论文复印件);
6、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及被推荐者简介表。
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按照集团公司《科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对已完成的科技项目加快验收或鉴定。科技成果推荐书、申报表及其附件一式3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科技论文申报表、发表刊物复印件、论文装订成册,一式3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推荐简介表一式3份。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cwsj@163.com。各种表格请从集团公司网站:www.shxcoal.com 下载。各单位在报送材料的同时报送一份2006年6月-2008年《科技工作总结》,以作为各单位科技工作考核的参考,总结编写提纲从集团公司网站下载。 此新闻共有8页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