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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煤炭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炭协会,各煤炭企、事业单位:

  煤炭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对进一步深化煤炭行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事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促进煤炭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近日,国家人事部颁布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进行详细规定,包括《试行办法》的适用范围,事业单位岗位职责、分类、等级、岗位结构、岗位设置程序及岗位管理等。

  为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维护行业利益,帮助各单位人事部门深刻理解与学习《试行办法》与《<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各项规定和基本精神,正确贯彻执行《试行办法》与《<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研究探讨《试行办法》与《<试行办法>实施意见》贯彻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而切实做好煤炭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煤炭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的组织

  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加强组织与宣传,把文件转发到基层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研修班,并确定专人带队。

  二、参加研修人员

  1.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分管领导;

  2.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3.有关科研教学人员等。

  三、研修内容

  1.当前煤炭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现状与分析;

  2.解读《试行办法》与《<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3.研究探讨《试行办法》与《<试行办法>实施意见》贯彻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研修班将邀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国家人事部人事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有关领导与专家授课,并与学员代表交流、互动,共同研讨和答疑。

  四、研修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07年4月20日至26日,报名截止4月15日;

  地点:厦门市(4月20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07年5月13日至19日,报名截止5月8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5月13日报到)

  具体研修地点及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研修班费用

  1. 培训费:90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请各收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转发下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组

  团8人以上免1人学费,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研修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陈海坤 刘园园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莉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64463594(兼传真)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研修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中国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2张2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研修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中国煤炭工业网(www.chinacoal.gov.cn)"的"教育培训"栏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更新日期:2007-3-2 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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